浙江大学实验室秘书岗位职责

浙江大学实验室秘书岗位职责

浙大设发(2006) 4号

   为了加强实验室与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根据浙江大学实验技术岗位聘任的有关文件精神,规范实验室秘书的岗位职责,协助学院(或单位)分管实验室工作领导和学校职能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切实将学校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岗位职责。
 
    一、根据学校教学和科研的发展需要和实验室管理的有关要求,各学院必须要设立实验室秘书岗位,原则上理、工、农、医类学院(或仪器设备价值高数量多的直属单位或中心)应设立专职实验室秘书管理岗位。实验室秘书行政上归所在单位管理,业务上接受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以下简称实验室处)指导。实验室处对实验室秘书工作业绩的评价纳入实验室秘书所在单位对其岗位职责考核的范围。
 
    二、在本学院分管实验室工作负责人的领导下,在学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或协助做好各项实验室管理的具体工作。要求注重调研、检查、监督、落实、汇总等工作,及时了解本单位各实验室管理的工作情况,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工作,努力为教师做好服务工作。
 
    三、具体工作内容与职责:
 
    1、实验室建设工作——协助分管领导审核本单位实验室的新建、扩建、改造、合并、搬迁、撤销等申请方案,及时向主管职能部门上报有关实验室建制以及人事任命变动情况;协助做好贵重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立项论证资料的准备和购置论证工作;参与制定学院的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年度实验室工作实施计划,编报实验经费年度预算和仪器设备申购计划。
 
    2、建章立制工作——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参与制定学院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规章制度,落实本单位各实验室制订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操作规程,实验室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检查和督促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3、效益评价工作——定期对本学院仪器设备(尤其是大型仪器设备)的日常使用管理情况、维护维修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参与实验室综合效益与大型精密仪器使用效益的评估和检查,做好效益评价和报表工作,定期上报主管职能部门。
 
    4、实验室安全工作——协助主管领导做好实验室安全宣传与教育,定期组织(每年至少四次)对各实验室(研究所)的安全和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本单位主管负责人汇报,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并将检查结果及时上报学校有关主管职能部门。协助做好本学院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营养费级别的审核工作。
 
    5、实验室聘岗工作——协助学院做好实验技术人员的日常考核工作,做好实验技术系列的岗位设置以及聘岗工作。
 
    6、维修申报工作——负责本学院各实验室室内和仪器设备的年度维修计划申报工作。
 
    7、仪器设备资产管理工作——在主管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协助本单位实验室保管员做好填报仪器设备增置、调拨、报废、报损工作;组织各实验室保管员定期对设备资产帐物进行核对;协助或组织做好对5万元以上的报废仪器设备的鉴定工作。
 
    8、统计与文档管理工作——配合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指导本单位各实验室做好填报国家、省市相关部委下达的各种统计报表,组织汇总并及时上报各实验室与之相关的统计数据;做好有关实验室和大型仪器设备的档案管理工作。
 
9、其它工作——协助做好与本单位实验室相关的外来检查、访问、参观等接待工作;完成校主管部门和学院布置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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