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对“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中期检查
本科生院关于组织对“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为及时了解我校“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提高项目实施质量,经研究,决定对2007年立项的“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方式 以项目组自查、学院检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院可根据各项目的具体情况,采用多种形式和方法进行检查。
二、 时间安排 9月11日至20日为项目自查时间。请各项目负责人及时做好自查总结,并填写《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于9月20日前上交所在学院本科教学管理科。 9月21日至10月15日为学院检查时间。请各学院组织专家对每个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并填写中期检查意见,于10月20日前交本科生院教研处教改项目管理办公室(紫金港东1D-110)。 在此基础上,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抽查。
三、 检查内容与要求
1.检查项目负责人是否认真填写了《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和及时记录《浙江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记录本》所要求的内容。
2.检查项目是否按计划进度组织实施,以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办法。
3. 检查项目建设的初步成效和经费使用情况等。
4.检查结果分优秀、合格、暂缓通过三个层次。学校将视中期检查结果下拨剩余经费,暂缓通过项目需待补检查通过后再下拨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