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关于开展2017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为落实“平安护航十九大”工作任务,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7] 25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7] 9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浙教办函[2017] 184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有效预防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实验室安全工作大检查。具体要求详见我处网上通知:http://zjulab.zju.edu.cn/2017/0831/c3229a629555/page.psp

 重点提示:

1) 9月15日-9月30日,在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实验室自查。2017版的检查项目表有较大变动,请逐条检查。

2)9月30日前,上交材料(盖公章):a,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b,安全隐患自查及整改情况表。

3)尽早着手开展实验室内库存(非平台统一采购的)危险化学品的专项清理清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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