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国家、省、学校、学院四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的通知
为统筹浙江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项目,学校集中组织2018年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简称“国创”)、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简称“省创”)、浙江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简称“校SRTP”)和学院(系)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简称“院SRTP”)同步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系)认真组织实施。
一、项目类别
项目类别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科技创新项目、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科研训练项目,共7类。
(一) 国家级项目: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 自主完成创新性项目设计和研究, 并撰写研究报告和交流成果(学术)等的活动。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 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 模拟企业运行、 参加企业实践、 撰写创业报告等的活动。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 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 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的活动。
(二)省级项目:科技创新项目、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1.科技创新项目是本科生及其团队在导师的指导下培育大学生创新创业研究成果的活动。
2.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是本科生、 研究生及其团队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立项调研、 技术方案设计和实施、 培育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 具有科技成果推广价值的活动。
3.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是研究生及其团队在导师指导和培训下, 培育和转化科技经济的活动。
(三) 校级、院(系)级项目只设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SRTP)。
二、申报条件
(一)国创创业实践项目、省创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允许研究生申报;省创创新创业孵化项目只允许研究生及其团队申报;其它项目申报人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为确保第一课堂学习任务,本科生原则上一年级及毕业班学生不得申报,研究生毕业班学生不得申报。本科生每个项目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每个项目参与人只能参加一个项目。在学期间曾获得项目立项但未能按规定时间完成项目者,不得再次申报。
(三)往年已经获得立项的学生,当年只能申报高一等级的项目。
(四)申报项目内容,包括学生自主立题、教师科研或教学研究课题、社会企事业实际需求的课题。本科生申报项目内容应符合其实际科研能力和条件。
(五)项目采用学生自主申报和指导教师推荐申报相结合的方式。项目组成员可以是同专业学生组合,也可以是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跨学院(系)学生组合。项目团队学生人数要求见附表(浙江大学四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对照表),每个项目均应有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启动、准备阶段:2018年1月12日至2018年3月4日,项目构思、团队组建、指导教师联系和交流等。
(二) 网站申报:2018年3月4日至3月23日,项目负责人进入浙江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和学科竞赛管理系统网站(http://ugrs.zju.edu.cn/kyxl)(以下简称“管理网站”)进行申报,其中“国创创业训练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见校团委网站(http://www.youth.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342&object_id=173015)。
研究生只有创业实践项目需在管理网站申报,其他项目需纸质申报,在网站的“相关下载”栏目下载申报表,用A4纸打印并装订,交至所在学院(系)研究生管理科。
(三)学院(系)、部门评审:2018年3月31日至4月9日,本科生申报项目要求学生制作PPT参加答辩,按学校分配名额(见附表)确定本单位申报项目;研究生申报项目由各个院系自行组织评审,学校不分配名额。各学院(系)将完成评审的研究生项目申报书及项目汇总表由学院(系)签字、盖章后于4月9日前送至学校相关部门(联系方式见后)联系人同时发至联系人电子信箱。(请将签字、盖章后的项目申报书扫描成PDF发送,项目汇总表发送文档格式)
(四)学校抽审:2018年4月10至4月16日,学校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学院(系)上报的项目进行抽查评审。
(五)项目公示:2018年4月17日至4月23日。
(六)项目公布:2018年4月下旬学校公布立项结果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四、项目管理
(一)学院(系)、 有关部门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学科竞赛工作指导小组及专家组,全面负责本科生四级科研训练项目的立项评审、中期检查、结题答辩等工作。
(二)本科生院教务处负责国创创新训练项目、省创本科生项目、校级SRTP项目管理工作,院(系)负责院级SRTP项目组织管理工作;党委研工部负责省创研究生项目的管理工作;党委学工部负责国创创业实践项目的申报、评审及管理工作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校团委负责国创创业训练项目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各学院(系)本科、研究生教学管理部门负责本学院学生申报、评审及具体实施工作。
(三)国创创业实践项目实施年限依据项目进展情况而定,原则上不得少于2年;省创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年,其他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
(四)国创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 或是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的情况下, 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 项目结束时, 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各项事务,其他项目必须在申报人毕业离校前完成。
(五)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预算将作为立项经费的主要依据。经批准立项的项目经费原则上先下拨项目经费的 50%, 通过中期检查后下拨余下经费;创业实践项目,凭注册公司相关证件分期下达项目经费。
五、相关政策
参照《浙江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浙大本发〔2018〕5号文件)、《浙江大学本科生第二、三、四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本〔2017〕61号文件)执行。
六、联系方式
(一)本科生报名网站“浙江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和学科竞赛管理系统(http://ugrs.zju.edu.cn/kyxl)”技术支持联系人:冉风,电话:85317725;EMAIL: ranfeng@chingo.cn。
(二)各学院(系)本科教学科、研究生教学管理部门负责本学院学生申报、评审及具体实施工作,请学生查阅相应学院网站进行联系。
(三)国创创新训练项目、省创本科生项目、校SRTP学校联系人:本科生院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张老师;电话: 88206238;EMAIL:honglanzhang@zju.edu.cn;地点:紫金港东1B110室。
(四)省创研究生项目学校联系人: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董老师;电话: 88981402;EMAIL:xwdong@zju.edu.cn,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研究生院大楼403室
(五) 国创创业训练项目学校联系人:校团委夏老师; 电话:88206673; EMAIL:leixia@zju.edu.cn;地点:紫金港小剧场B座319室。
(六)国创创业实践项目学校联系人:党委学工部任老师;电话: 88981157; EMAIL:seasonrcj@zju.edu.cn ;地点:紫金港小剧场B座218室。
附表:浙江大学四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对照表
级别 | 项目类别 | 管理
部门 |
申报
对象 |
申报
方式 |
团队学生
数上限 |
实施
时间 |
项目经费
(最高值) |
国家级
(国创) |
创新训练 | 教务处 | 本科生 | 网站申报 | 3人 | 1年 | 1万元 |
创业训练 | 团委 | 本科生 | 网站申报(详见校团委网站) | 6人 | 1年 | 1万元 | |
创业实践 | 学工部 | 本科生
或研究生 |
网站申报 | 6人 | 不少于2年 | 5万元 | |
省级
(省创) |
科技创新 | 教务处 | 本科生 | 网站申报 | 3人 | 1年 | 0.47万元 |
科技成果推广 | 教务处 | 本科生 | 网站申报 | 3人 | 1年 | 0.5万元 | |
研工部 | 研究生 | 纸质提交 | |||||
创新创业孵化 | 研工部 | 研究生 | 纸质提交 | 3人 | 不超2年 | 0.5万元 | |
校级
(校SRTP) |
科研训练 | 教务处 | 本科生 | 网站申报 | 3人 | 1年 | 0.1万元 |
院级
(院SRTP) |
科研训练 | 教务处 | 本科生 | 网站申报 | 3人 | 1年 | 由院(系)自筹 |
相关材料见“管理网站(http://ugrs.zju.edu.cn/kyxl)”的“相关下载”栏目。